益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税局 湖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和《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益阳市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new.hunan.gov.cn/),进入“法人服务→按服务部门→残联→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请各单位优先选择“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
(二)线下申报
用人单位需自行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现场申报,扫描、上传资料,办理流程与“零跑路”的线上申报方式相同,并且需要将申报材料留存在认证机构。
1.中央、省属驻益单位、与市财政局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用人单位,在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征管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在以下地点申报:
龙洲北路60号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吴蕾慧 0737-4380306)
2.与各县市区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各县市区税务部门征管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在以下地点申报:
赫山区:青年路91号赫山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夏新华 0737-2668288)
资阳区:协园路15号资阳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张朗魁 0737-4315068)
安化县:紫薇路46号安化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黄 丽 0737-7867707)
桃江县:桃花江镇桃花西路464号桃江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张 麟 19083708999)
沅江市:巴山西路沅江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唐 微 19918378781)
南县:赤松北路39号南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陈 勇 15607375899)
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180号大通湖区残疾人联合会
(龙 文 0737-5666295)
四、相关说明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的用人单位,填报单位信息表中,“残联主管部门”项填写“益阳市本级”,其他按纳税属地填写。
3.残联主管部门在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请求后22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工作。用人单位应及时登录并查询,如提示“已审核通过”,需点击“完成申报”,待残联主管部门发送税务部门后,自行打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前往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查询到“已审核未通过”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尽快上传相关资料。
附件:1.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办理资料清单
2.系统操作手册
3.网报系统简易操作指南
4.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表
益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