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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残疾人)的通知
  • 点击数:次 发布时间:2024-12-03 来源:市残联 作者:
  • 关于公开招聘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残疾人)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益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益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残疾人)。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中心城区持证残疾人,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男女不限,处于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人社部门《就业业证》的人员。

    (二)残疾类型为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带矫视镜能正常工作)、听力残疾(带助听器能较好与人交流)。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大学生,在省级、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优秀运动员、职业技能人才等人员

    (四)遵纪守法,热爱残疾人工作,具备人际沟通等履行岗位职责的必要能力。

    (五)符合人社部门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的相关条件和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道德不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它不适合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益馨家园“助残服务”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开展各类助残服务。

    三、招聘程序

    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公益性岗位(残疾人)的招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于121018:00时前发指定邮箱2668433439@qq.com。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多个公益性岗位。进一步了解市残联公益性岗位(残疾人)招聘工作可咨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电话:4398898,联系人:罗志明)。

    (二)核认定

    由市残联办公室、教就部和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核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核认定,确定公益性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核时间和要求另行电话通知。

    (三)认定公示

    根据核结果,在市残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对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聘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报到。

    四、保障及待遇

    (一)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位签订聘用协议,一年一签。实施公益性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坚持公益性岗位对象能进能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协议。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二)公益性岗位采取“谁开发、谁用人、谁把关、谁负责”的形式,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

    (三)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占用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正式职工的相关待遇。岗位补贴标准参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

    附件:1.益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残疾人)申请表



     益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残疾人)申请表.doc

     

                                                                        益阳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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